2017年院综合评价招生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2017-02-21 20:24:17 来源:师范学院

 一、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高职)专科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学校提出入学报名申请。

(二)现场确认须知

1.时间:2017年3月10日-11日9:00—17:00

2.地点:西安文理学院 高新校区

3.资格审核及携带材料:考生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学业水平、综合素质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4.报名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打印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2.领取“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二)考试地点:西安文理学院 高新校区

注:具体时间和考场以“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三)考试内容

     综合评价招生针对不同招生对象,确定以下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音乐40%(面试)+舞蹈30%(面试)+语言30%(面试)。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文化基础成绩(满分10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文化基础考试科目:语文、英语(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音乐40%(面试)+舞蹈30%(面试)+语言30%(面试)。

四、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录取规则为: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相同,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音乐、舞蹈、语言四项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位次排序,择优录取;若四项成绩均相同,按相同位次对待。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果综合评价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项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位次排序,择优录取;如果两项成绩均相同,按相同位次对待。

五、录取及报到

(一)2017年4月3日前,我校将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同时,将所报送的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二)2017年4月13-14日(9:00—17:00),预录取考生持“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三)2017年4月19-20日,学校到陕西省招生办为已注册报到的考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之后学校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新生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正式报到,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