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组织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2 来源:教育学院
教育学院
关于组织学习《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
各党支部、教研室: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
根据校工会委员会的要求,现将《规定》原文挂至教育学院网页上(下载专区),请各支部书记和教研室主任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规定》的基本内容,教职工也可以通过自学,加深理解,树立正确的主人翁意识,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9月26日前将学习情况上报院办公室。
教育学院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