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2 年秋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8 21:35:21 来源:师范学院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征兵办关于大学生征兵工作的会议精神和要求,为扎实做好我校 2022 年秋季征兵工作,全面提升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数量,现就征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01 征集对象及条件

  1.报名对象

  男兵:在校大学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 24 周岁。

  女兵: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年满 18 至 22 周岁。

  2.报名条件

  身高:男生身高 1.60 米以上,女生身高 1.58 米以上。

  体重: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女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者,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 4.8 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者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3.政治要求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大学生个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4.大学生直招士官招收对象

  我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 24 周岁,所学专业符合 2021 年直招士官专业范围。身体、政治条件参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02 报名时间

  男生报名时间为

  4 月 10 日-8 月 15 日

  女生报名时间为

  6 月 26 日-8 月 15 日

  03 征集程序

  截止 8 月 15 日,我校学生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待校武装部通知,对应征地为我校的学生进行初检(应征地为生源地的学生等待当地武装部通知具体事宜),初检合格后组织进行复检及政治考核。体检政审双合格者参加心理测试,通过后进行役前训练,训练结束后由区武装部征兵办批准入伍。待《入伍通知书》下达后,学生可办理保留学籍和学费代补代偿等相关事宜。

  04 入伍优惠政策

  1.四个优先政策。大学生入伍享受四个优先政策,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2.经济补偿。大学生义务兵服役期间,军地经济补助总计为 220000 元左右(含学费补偿)。学校学费代补代偿每人每年最高 8000 元,学费低于 8000 元的按实际缴纳学费进行补偿。

  3.复学升学优待。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 2 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学生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情况予以认定。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中毕

  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满足相应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05 工作步骤

  按照 2022 年征兵工作的总体部署,我校秋季征兵工作时间为 5 月-10 月。具体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5 月初至 6 月底,为宣传动员、组织开展应征报名阶段。各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院征兵动员大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类宣传动员及教育活动。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网上应征报名、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第二阶段:6 月底至 8 月初,为初检、复检、政治考核阶段。我校武装部按照区武装部有关通知,组织应征地为我校的学生进行初检(应征地为生源地的,由当地武装部通知相关事宜),对某项体检指标不达标的再组织进行复检。对体检双合格人员发放政治考核相关资料,学生根据材料内容进行填写盖章。学院要给予学生指导按规范完成政考表填写。

  第三阶段:8 月底至 9 月中旬,为集中政审、心理测试、役前训练、定兵起运阶段。我校将配合区武装部组织体检双合格的学生进行集中政审及心理测试检查。全部合格学生将参加由区武装部统一组织的役前训练,训练结束后,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并将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预定新兵集体定兵,办理审批等各类手续,建立新兵档案,为新兵发放服装,按照不同方向的起运时间,组织做好欢送活动。

  第四阶段:9 月中旬至 10 月底,为应征入伍学生办理保留学籍、学费代补代偿相关手续。由入伍学生委托他人持《入伍通知书》原件到校武装部开具保留学籍通知单,交至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同时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 份)、《学费代补代偿申请表》(全国征兵网进行填写、正反打印两份)、学生本人学生证、农行卡、身份证复印件(1 份)交至我校资助中心办理学费代补代偿手续。确保我校应征入伍学生安心、放心在部队服兵役,做好后期服务保障。

  06 具体要求

  1.提高站位,增强征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征兵工作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是高等教育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重要内容。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部署要求上来,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强化责任意识,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按照省征兵办分配征集任务,今年将各学院征兵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2.加强领导,确保征兵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要压实领导责任。各学院要切实把征兵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做到定责、定岗、定人。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学工办主任要亲自督促,征兵专责要亲自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征兵的每项工作都有责任人和监督人。二要落实每一环节。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学生报名情况,将征兵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地落实。对宣传动员不到位、工作进展不明显的学院,学工部将加强沟通与对接,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改进工作方法,拿出有效举措,实现新的突破,落实征兵“五率”(即: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择优率、退兵率)。

  3.营造氛围,增强征兵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开展“五个一”征兵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举办一场征兵宣传动员,对全体学生进行宣传应征政策和报名流程;二是搭建一个网络宣传平台,在线下宣讲、政策推介、深入班级等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媒体手段对征兵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三是发放一套征兵宣传资料,通过发放征兵宣传手册、知识问答手册、张贴征兵海报等,让每名学生都能了解到大学生应征入伍的重要意义及各项优惠政策;四是开展一次精准动员,针对在校生、毕业生等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宣传咨询;五是开展一次退役学生宣讲,充分发挥好典型带动作用,增强征兵宣传的感染力。各学院要把征兵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加大做好符合征集条件学生入伍思想动员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对征兵工作的知晓率,努力营造浓厚的大学生参军报国氛围,激励其携笔从戎、报效国家。

  4.保障到位,为我校入伍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各学院要构建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保障体系,认真扎实做好我校应征入伍学生咨询、报名登记、体检政审、保留学籍、学费补偿、退役复学等各个环节的服务保障工作,真正把应征入伍优惠政审落实、落细、落到位,以优质的服务保障激励、引导学生积极入伍、踊跃报名,确保每位应征入伍学生走的放心、服役安心、复学舒心。年底,学工部将对征集人数多的学院及辅导员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各学院征兵征集人数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