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西安文理学院教育学院院长王志强和西安市体育局竞训处处长薛世清签订"关于培训体育运动项目等级裁判员"协议书。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体育各运动项目裁判员队伍建设,确保我市裁判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更好地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不断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体育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同时为促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由西安市体育局、西安文理学院协商共同培训相关体育运动项目等级裁判员。
培训级别: 体育运动项目国家三级、二级裁判员。培训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体操、健美操、击剑、武术等。培训方式: 对于大学一、二年级自愿考取国家等级裁判员的学生,能参加学院开设的各运动项目规则课程学习,并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西安市体育局颁发国家三级裁判员等级证书;对于大学三、四年级自愿考取国家等级裁判员的学生,在取得国家三级裁判员等级后,能参加学院开设的各运动项目规则课程和裁判法学习,并通过实习、考核合格后由西安市体育局颁发国家二级裁判员等级证书。培训辅导由主管部门指定专家和西安文理学院专业教师担任。考核由西安市体育局和西安文理学院共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