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行政办、学工办、实训中心、场馆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西文理校发【2013】58号)和《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西文理校发【2013】57号)精神,对我院各类先进推荐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 本学年在编在岗的教学人员。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 本学年在编在岗的行政、教辅及后勤服务人员。
(三)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 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学人员和学生工作辅导员,来我校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均可申报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承担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管理任务,从事教育工作原则上不少于2年。
(二)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几点:
1.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
2.积极承担教学工作,圆满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任务,本学年无教学事故,近3年来无较大或重大教学事故,教学效果良好。
3.重视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本学年主持或参与校级(含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完成本岗位科研工作量,科研成果突出。
4. 全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几点:
1.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在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2.文化素质和理论水平较高,文字功底扎实,能起草较高质量公文,或在服务工作中有被采纳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合理化建议。
3.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4.全年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
(四)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几点: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坚持以学生为本,关爱学生,在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3.能促进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积极实践,社会效益显著。
4.近3年来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三、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各类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安排、推荐名单的认定等工作。
组长: 王志强
副组长: 张军学 杨泳 查毅 曹莹
成 员: 张喜平 王华 向华 郝雁丽 费薇娜 徐佳 陈昱 张宪民 邵力
工作人员: 慕小宇 吴国强 杨光艳 秦娟娟
四、时间安排
5月27日,制定方案,学习文件,部署安排。
5月29日,各教研室以民主与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推荐人选,并将推荐材料于5月29日前上交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5月30日,院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定,提出初选名单。并将推荐材料上交学校人事处。
五、名额分配
先进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 体育专业教研室2名;公体教研室2名;应用心理教研室1名;教师教育教研室1名;小学教育教研室1名;学工办、行政办、实训中心、场馆中心1名(先进教育工作者)。
师德先进个人全院推荐1名。
六、几点说明
1、各单位按时间结点完成推荐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各类评优条件,不得降低标准;
3、相关文件、表格(申报表格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上下载。
教育学院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