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教案课件评比和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安排
发布时间:2013-10-29 00:00:00 来源:教育学院

各专业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年"主题,推进以"513工程"中本科教学工程为重点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内涵发展,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开展优秀教案课件评比和课堂教学观摩的通知》,将学院参与此项活动的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主题系列活动开展,为广大教师搭建一个相互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积极营造人人关注教学、积极投入教学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钻研教学业务,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意识,激发教学改革与创新的积极性,深入开展课堂教学研讨,以教学观摩带动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确保评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评比活动工作机构。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志强
副组长: 张军学、杨 泳、查 毅、曹 莹
成 员: 郝雁丽、王 华、费薇娜、张喜平、吴国强、秦娟
(二)专家评审组
组 长: 王志强
副组长: 张军学、查 毅、杨 泳、曹 莹
成 员: 郝雁丽、向 华、王 华、费薇娜、徐 佳、陈 昱、曹建玲
三、参评范围及内容
(一)优秀教案、课件评比
1.参评范围: 全院所有专任教师(包括专任、兼职教师),按专业遴选,每专业各至少推荐1个,不超过2个。
2.参评内容: 2012-2013学年和本学期各专业所开课程的教案、课件,且为我院教师自主编写,要素齐全,形式规范。
(二)课堂教学观摩活动
1.观摩人选: 从我院历届教学评优"教学标兵"称号和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教师中遴选推荐,每专业推荐1名(具体候选名单见附件2)。
2.观摩内容: 本学期所授课程中任意一节。
四、时间安排
此次评选和展示活动从2013年11月4日开始,12月13日结束,共6周。
(一)优秀教案、课件评比时间: 11月4日-12月6日。按学院初选、学校评选和集中展示三个阶段进行。学院初评阶段(11月4-15日): 各专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动员、组织本专业教师踊跃参加。完成参赛教师的教案、课件初评和课堂教学观摩人选的遴选推荐工作,各专业于11月11日前将初评的教案、课件材料及观摩课教师各一人报给吴国强老师,学院安排统一评审后于11月15日前报送到教务处。
(二)课堂教学观摩时间: 11月11日-12月13日。分为学校遴选推荐和学校集中观摩两个阶段进行。
1.学院遴选推荐(11月11-22日): 学院组织本学院教学标兵或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教师开展院级教学观摩,在院内评选和民主评议基础上,从中遴选推荐参加校级课堂教学观摩选手。
2.学校集中观摩(11月25日-12月13日): 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教师的教学观摩活动统一安排(另行通知),落实教学观摩活动场地(文科D0005教室,理科C0008教室),集中展示。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教案、优秀课件评比各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和优秀奖若干名。教学观摩活动不设个人奖,根据各学院活动策划、组织、遴选、工作总结以及推荐选手的展示效果,评选优秀组织奖4名。
2.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学校统一颁奖。
3.举办优秀教案、优秀课件展览,并向全校教师推荐。
六、具体要求
1.此次活动是落实学校以教学为中心办学理念、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年"主题、推进"513工程"有效实施、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激励和组织教师热情参与,广泛交流,深入研讨,共同提高,掀起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新高潮。
2.各专业教研室要发挥教学教研团队作用,对本学院推荐的教案、课件及时给予指导;对课堂教学观摩课程集体研究讨论,集思广益,从目标、内容、方法、效果及评价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教学观摩活动收到实效。
4.各参评教师要珍惜这次交流展示机会,认真对待,积极准备,全方位进行展示。届时学校将组织无课教师参加教学观摩和参观优秀教案、课件展示活动。
5.各教研室在活动开展结束后,对活动方案、照片资料和好的做法、经验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26日前报送到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 吴国强 联系电话: 88215365


附件1: 教育学院教学标兵和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教师名单
附件2: 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开展优秀教案课件评比和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教育学院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