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19 18:26:33 来源:师范学院

依据《西安文理学院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西安文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修订说明》,特制订《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一、评价工作责任机构、责任人

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指导并审定,成立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各系主任、各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代表和2-3名小学校长。

二、评价周期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周期与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周期相同,原则上4年进行一次系统性评价。

三、评价内容、方法

(一)评价内容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主要针对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以及所设置课程的教学大纲,评价内容包括评价课程体系能否合理支撑所有的毕业要求,课程教学能否落实相关毕业要求的支撑任务,课程考核能否证明相关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二)评价方法

1.课程设置的评价

1)课程体系设计的系统性

课程体系设计符合专业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各类课程的学分比例恰当,必修课先行后续关系合理,具有系统性。

2)课程设置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或各类专业认证标准,如《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与《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的符合度。

课程需包含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的教师教育类课程、学科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专业实践与毕业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且各类课程所占学分比例符合标准要求。

3)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支撑关系的合理性

①课程支撑矩阵布局合理。每项毕业要求都有合适的课程支撑,没有明显的薄弱环节。

②重点支撑课程明确。每项毕业要求都应有重点支撑的课程

该课程应当对该毕业要求项下的指标点形成系统支持或高度关联,可用于毕业要求评价。重点支撑课程应体现专业核心课程与重要实践性环节的作用。

③课程的支撑任务明确。有详细的课程支撑任务矩阵,将每门课程的支撑任务细化到指标点,任务分配与课程内容合理匹配。

4)行业专家在课程体系设计中的参与度

课程体系设计与修订中行业专家有实质性参与,参与人数所占比例≥20%;专家有明确的参与形式和任务分工,有详实的参与过程和专家意见记录;有专家意见汇总分析及采用结果报告。

5)合理性评价改进措施

将近4年本专业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作为课程体系设计与修订的依据,针对影响毕业达成的每个问题有合理有效的改进措施。

2.课程教学大纲的评价

1)课程目标设计的合理性

①教学大纲中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课程目标的表述能够体现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所获得的知识、能力或素质,体现课程对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的要求。

②课程目标与该课程所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有清晰合理的对应关系。

2)课程教学对课程目标的支撑性

①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合理衔接,教学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与课程目标要求相匹配,教学内容反映最新行业知识。

②课程的教学组织和教学方式符合课程特点,有助于课程目标的实现。

3)课程考核对课程目标达成的检验性

①课程考核的内容围绕课程目标设计,能体现学生相关知识、能力或素质的达成情况。

②课程考核方式符合考核内容,有助于验证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③课程考核的评分标准明确。各种考核方式都有针对课程目标的评分标准,及格标准体现课程目标达成的“底线”,评分结果能够客观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4)课程大纲修订合理性评价

①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任务分配为修订的依据,同时参考近4年学生成绩分析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

②课程大纲的修订有不少于2名同行专家和2个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有不少于50%上课学生的反馈意见,有专家反馈意见表、学生反馈意见表,以及各方意见汇总分析及采用结果的报告。

四、评价结果及应用

根据评价表和评价结果形成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分析报告,针对存在问题给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