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精神
“1979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个圈,神话般地崛起座座城,奇迹股聚起座座金山......”
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史上,有这样一个说法,没有经济特区这个“钻头”,整个中国的改革开放在历史空间中的掘进,就不会达到今天的深度和广度。作为改革的突破口、试验田,作为开放的窗口,经济特区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史上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并在新时期继续演绎着有声有色的活剧。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后,由于国际局势及内在的种种原因,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封闭和半封闭状态中缓慢发展。对于这种封闭的发展模式,邓小平认为其不利于中国现代化的建设。他指出“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不开放不改革没有出路,国家现代化建设没有希望。”
1979年4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接见广东省委领导同志时提出:“在你们广东划出一块地方来,也搞一个特区,怎么样?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杀出一条血路来,既是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向特区、向全国发出的一个动员令,也是全面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号召令。所谓“杀”,就是要向不符合中国国情、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以及旧的经济体制、条条框框“开刀”;所谓”血路”,就是哪怕付出巨大代价,也要找到一条实事求是、能够通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道路。
同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广东、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厦门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上述四个出口特区改称经济特区; 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海南为经济特区。
当时,创立经济特区的目的在于“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为社会主义借鉴并汲取资本主义发展经济的先进经验、吸收市场经济的有益成分,发挥“特殊”的“窗口”和“试验田”作用。事实证明,三十多年经济特区的实践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不仅创造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而且产生了难能可贵的特区精神。
2010年5月,深圳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将特区精神归纳为7个方面: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开放精神;追求卓越、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精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创业精神;不畏艰险、敢于牺牲的拼搏精神;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关爱精神;顾全大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奉献精神。
继承和发扬特区精神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新时期改革创新。特区建立之初,正是凭借着其创新精神,催生出了中国“第一张股票、第一家证券交易所”等不胜枚举的“全国第一”,也正是凭借着这种创新精神,特区从无到有构建出了推广全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为全国的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
中国的改革开放没有完成,中国特区的历史使命没有完成,中国的经济特区已经把“创新、和谐”写在自己的旗帜上,继续在道路上阔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