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第一学期自主学习周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3-10-29 来源:教育学院

一、期中自主学习和考核时间安排时间: 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8日(第10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自主学习周内容
1、自主学习采用三种形式: 教师自主随堂组织考试、随堂辅导答疑、布置课外学习任务(此形式不计教学工作量)。
2、期中考试。考试科目包括: 学校统一安排的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及各教研室安排的专业课程(其中,大学一、二、三年级每年级每专业至少一门专业课程),考试时间限制在11月4日-11月8日。专业课考试科目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确定,并于10月30日前(周三)报吴国强老师处。
3、教师可以灵活多样安排自主学习,让学生的一切学习活动建立在满足学生发展需要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自主提出问题,自主解决问题,独立思考、观察、实验、操作、交流研讨,并按自己的想法目的"自由"地获取知识。
三、工作量计算办法
1、学院安排的考试课程,命题、监考、阅卷和期末考务工作量计算办法一致,计算到本学期考务工作中。
2、随堂考试、答疑辅导按标准课时计算,工作量随本学期教学工作量计算。
3、未安排中期自主学习、未进课堂者不计工作量。
四、要求
1、随堂组织考试,随堂辅导答疑的教师需向教研室主任递交辅导答疑安排表(见附件1),没有自主学习安排,不计工作量。
2、各教研室将期中考核命题试卷报教研室主任处审核,于2013年10月30日(第9周周三)前由各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后交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于教育学院吴国强(电话: 18092358159,邮箱: 254524009@qq.com)。

教育学院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