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关于试卷管理与保密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2-09-08 18:40:45 来源:师范学院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进一步加强试卷(试题)管理与保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加强试卷管理,做好试卷保密工作,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命题

(一)命题教师由开课学院教研室主任选派报请教学院长同意,并将试卷打印稿交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不得由他人转交;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的试卷交教学秘书处,不得由他人转交;试卷电子稿只能通过U盘拷贝或电子邮件传递,如通过电子邮件传递,应及时清除电子邮箱中的副本。

(二)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查命题的内容和质量,原则上只收试卷打印稿,对于试卷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直接与命题教师沟通,不得由他人转达;按照命题要求拟定好试题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密封、签字,并指派专人按规定时间提交学院教学秘书处。

(三)教学院长负责命题组织、形式审查,并随机从AB试卷中选定考试试卷(试题)。

(四)试题及标准答案在考前属于绝密材料,命题期间的保密工作由各命题教师负责,命题教师要签署《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

二、制卷

学院根据考试要求,指派专人负责试题交接、保管工作,做到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互相监督。教学秘书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试题)(不含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交送学校指定承印单位,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命题教师完成印制复查等工作。

三、试卷保管

试卷(试题)印制后,且在考试开考前,试卷(试题)原题(含AB卷,参考答案级评分标准)和电子版由学院保密员使用专用存储器统一汇总报教务科。

(一)领取试卷:试卷(试题)印制完毕,由专人领取并妥善保管。开考整理前,任何人不得拆封试卷袋。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阅卷教师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科目和数量。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教学院长。试卷送往其他校区或移交上级教育部门时,必须专人专车运送。

(二)保管试卷:阅卷结束后,已批阅的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空白试卷、成绩册(含平时成绩原始记录)、试卷分析表、教考分离课程考试总结等教务材料验收合格后,必须装订成册,交由学院教学秘书处,并封存保管,其期限本科学生毕业后4年,专科学生毕业后2年。超过保存期限的试卷,由学院统一登记造册,经教学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自动集中销毁。

四、阅卷

教研室阅卷过程中各环节要落实到人,专人负责和监督。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切实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