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陕西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书颁发仪式暨研究生教育政策与导师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6-10-14 10:56:14 来源:师范学院
10月13日下午,陕西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书颁发仪式暨西安文理学院研究生教育政策与导师业务培训在学校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举行。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高子伟带领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我校校长徐可为,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发展规划处、科技处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和分管硕士学位授权申报工作的副院长及骨干教师共计60余人参加仪式。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忠良主持。

  颁发仪式上,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长郑海荣宣读了陕西师范大学聘任我校27名教师为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的聘任文件;高子伟为受聘导师颁发了聘书;我校师范学院副院长曹莹代表全体受聘导师作表态发言,她表示,一定珍视机遇,虚心求教,加强学习,认真履职,不辱使命。

  徐可为在致辞中首先向受聘导师表示祝贺,并向陕西师范大学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鼎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诚挚谢意。徐可为回顾了两校从2014年获批成为陕西省首批33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我校研究生各类教学生活场所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16名教育硕士研究生进校学习顺利完成实习实践,经严格遴选我校27名教师受聘为硕士生导师,双方教学科研合作进一步密切,导师聘任仪式的举行是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又一里程碑。他强调,在学校履行好联合培养职责,努力提升办学层次,力争硕士授权突破的关键时期,加强学习培训尤为重要。要求全体硕士生导师和各学院管理干部要全程参与研究生教育政策与导师业务系列培训,主动转换角色与观念,诚信为师,以德育人,珍惜学习机会,加强研究生教育形势政策和经验方法的学习,探索和掌握研究生教育培养规律,为学校做好联合培养和申报硕士学位授权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高子伟对受聘硕士生导师提出了殷切期望,并表示,陕西师范大学将一如既往支持我校发展,与西安文理学院共建具有典型示范性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创新研究生联合培养新模式,共同开创事业新篇章。

  仪式后,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明道作了题为《落实导师责任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首期研究生教育政策与导师业务培训。